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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 2024-8-23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改革完善疾控體系的決策部署,推動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和健康上海建設,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整體謀劃疾控事業發展,系統完善疾控體系,全面提升疾控能力,到2030年,完善多部門、跨區域、軍地互通的聯防聯控機制,形成體系完備、機制順暢、權責明晰、運行高效的現代化疾控體系,建成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推動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能力達到國際一流水準,使上海成為全球公共衛生最安全城市典范之一。
二、系統完善疾控體系
(一)強化疾控機構核心職能。做優做強市級疾控機構,進一步聚焦核心職能、加強履職能力建設,實現“一流硬件、一流人才、一流技術、一流能力”目標。在科研投入、平臺建設等方面給予市疾控中心(市預防醫學科學院)相關政策支持,加強大型自然人群隊列、生物樣本庫、菌毒種庫、公共衛生信息數據庫等基礎研究資源布局。支持市疾控中心建設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發揮輻射支援與示范帶動作用。深化長三角區域疾控體系一體化建設。進一步加強口岸疫情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強化跨境傳染病防控合作。做好區疾控中心重新組建工作,強化疫情防控和衛生健康行政執法職能,確保疾控和衛生監督工作全覆蓋、無死角。強化市疾控中心對區疾控中心的業務領導和工作協同,持續提升區疾控中心能力,建設若干個市級區域支持中心,提升市區聯動、區域協同能力。優化完善疾控機構職能設置,規范面向社會提供的公共衛生技術服務。
(二)強化醫療機構疾控職能。制定完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將疾控工作履職情況納入醫院等級評審。加強全市傳染病醫療救治資源配置,持續提升傳染病醫院和綜合醫院傳染病院區的傳染病診療、監測、檢測、培訓、科研、應急等能力和水平。推動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于2024年底前全面落實公共衛生科室規范化建設要求,持續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預防保健科室建設。
(三)創新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機制。全面推進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深度協作,建立人才流動、交叉培訓、服務融合、信息共享等機制。建立完善醫療機構疾控監督員制度,探索在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辦醫院設立專兼職疾控監督員,接受屬地疾控部門業務管理。探索疾控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建立社區疾控片區責任制,強化與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的協同,完善網格化基層疾控網絡。
(四)夯實疾控工作基礎。健全完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落實疾控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個人責任。推動學校、托幼機構和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精神衛生福利機構等設立衛生室(醫務室、保健室、保健觀察室),配備專兼職衛生技術人員或保健員,監管場所根據工作需要加強醫療工作力量,做好疾控工作。充分發揮疾控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用,持續完善疾控標準體系。優化公共衛生綜合培訓體系,建設“上海市公共衛生在線教育平臺”,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疾控工作,大力培育志愿者隊伍。
三、全面提升疾控專業能力
(一)提升監測預警和檢驗檢測能力。基于口岸城市疫情防控需要,加快建立多點觸發、反應快速、權威高效的傳染病監測預警體系和機制。優化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工作,持續提升傳染病疫情報告質量。健全和暢通醫療機構報告、科研發現報告、檢驗檢測機構報告、輿情監測等渠道和機制,強化單位和個人依法報告的義務,實現多部門的聯動監測和信息共享。加快疾控機構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包括疾控機構、醫療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海關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動物疫病檢驗檢測機構等在內的公共衛生實驗室網絡,進一步提升市疾控中心“一錘定音”的檢測鑒定能力。
(二)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結合超大城市傳染病疫情防控實際,構建分級分類、高效實用的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體系。切實提升傳染病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加快國家傳染病防控應急隊伍建設,強化市級傳染病應急隊伍管理。組織推進區、社區兩級基層傳染病應急隊伍標準化建設,每個社區建立一支傳染病應急隊伍。加強防控應急物資生產、儲備、運輸、輪換、處置的協同聯動,健全實物儲備、協議儲備、生產能力儲備相結合的防控應急物資儲備機制。完善并動態調整防控應急物資目錄,合理確定儲備規模。抓好本市“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大型公共基礎設施儲備清單,完善平急轉換使用機制,切實提高應急處置和快速轉換能力。
(三)提升傳染病救治能力。統籌應急狀態下醫療衛生機構動員響應、區域聯動、人員調集,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機制。著力提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健康管理水平,深入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逐步夯實“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大力改善傳染病醫療機構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基礎設施條件。依托高水平醫療機構,升級改造建設國家重大傳染病防治基地。持續提升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在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全面推進傳染病臨床診治中心體系建設,強化救治資源統籌配置。推進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建設,優化中醫藥傳染病防治網絡,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控領域的獨特優勢和“治未病”作用。
(四)提升公共衛生干預能力。持續加強艾滋病、結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點傳染病防控,構建符合超大城市特點的重大慢性傳染病精準防治、多病共防模式。鞏固血吸蟲病、瘧疾及其他重點寄生蟲病防治成果,做好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強化疫苗預防接種,推進智慧接種門診建設,持續提高預防接種門診的服務質量和便捷度。完善環境健康綜合監測網絡體系和風險預警平臺,建立健全環境健康風險評估制度,提升環境健康風險因素現場快速偵檢技術水平。探索兒童青少年重點疾病整合型防控模式,加強對近視、肥胖等學生常見病及健康危險因素的監測和綜合干預。加強職業衛生、放射衛生、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與標準、營養健康工作,建立完善覆蓋全人群的傷害綜合監測體系,加強老年人健康危險因素監測,開展慢性病風險多因素綜合監測及多種慢性病整合篩查,推動構建基于大數據應用的慢性病健康管理和綜合干預模式,推進社區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建設。
(五)提升行政執法能力。健全權責明確、程序規范、執行有力的市、區兩級衛生健康行政執法體系。強化市級疾控部門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職責,依法組織查處跨區域或重大案件。區級疾控部門負責疾控行政執法工作,組織落實國家和本市衛生監督相關工作任務。區級衛生監督機構承擔本轄區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執法任務。健全衛生健康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加強衛生健康行政執法資源配置和規范化建設,按照規定配備執法車輛、取證工具、執法裝備、快檢設備,加強依法履職所需的業務用房等保障。
(六)提升宣傳教育能力。加強疾控部門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完善平急結合的疾控信息發布、新聞輿論引導、科學知識普及和社會宣傳動員統籌推進工作機制。加強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各級各類媒體持續加大健康科普宣傳力度。推進市健康促進融媒體中心建設,充分發揮上海市公共衛生科普聯盟作用,廣泛普及疾控政策和科學知識,教育部門將其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一)加強人才培養。支持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相關學科專業開展重點建設,加快高水平發展。加強高校與疾控機構合作,助推本市高校建設高水平的公共衛生學院和學科,聘任疾控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帶教,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推進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逐步將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共衛生相關專業人員納入培訓對象。積極爭取國家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的支持,推動本市各類人才計劃優先支持公共衛生領域人員。依托本市東方英才計劃、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學科人才項目等,加快建設疾控事業發展人才隊伍。落實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管理辦法。建立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醫療機構臨床醫生交叉培訓制度。加強臨床醫務人員疾控相關知識技能培訓和公共衛生人員臨床相關知識技能培訓。落實區疾控中心新招錄人員下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鍛煉機制。
(二)優化人員配備。按照規定核定疾控機構人員編制并足額配備。公立醫療機構內設公共衛生科室核定一定比例事業編制,并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共衛生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5%,并按照相關標準配備公共衛生醫師等人員。
(三)完善人才使用與評價體系。實行公共衛生分領域首席專家制度,在市疾控中心按照專業領域設置首席專家崗位。優化疾控機構崗位結構,結合實際情況,動態調整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擴大疾控機構用人自主權,健全符合疾控工作特點的人才評價和使用機制,建立符合衛生健康行政執法特點的職業晉升和交流制度。完善職稱評審標準,堅持分層分類評價,重點考核疾控工作實績。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單獨制定評價標準,單獨組織評審。開展衛生工程、檢驗檢測技術專業職稱評審,建立完善相應崗位晉升通道。
(四)健全人員激勵機制。完善符合疾控體系人才隊伍特點的薪酬保障和激勵制度,按照“兩個允許”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疾控機構績效工資水平。市疾控中心承擔的縱向科研項目的間接經費和橫向課題經費,按照科研經費有關規定管理使用。科研人員按照規定獲得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核定總量的限制,不納入總量基數。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相關科室工作人員收入不低于所在醫療機構人員平均工資水平。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疾控工作專業人員和全科醫生,按照規定給予相應的津貼和保障。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人才典型進行表彰獎勵。
五、加大支撐保障力度
(一)強化信息化支撐。進一步加強疾控信息化治理,健全疾控信息標準體系、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加快“數智疾控”建設,完善傳染病智慧化多點觸發監測預警與應急指揮機制,推動醫療機構信息系統與傳染病監測系統數據交換,積極探索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的場景應用,提高數據集成、風險識別、智能分析和及時預警能力。
(二)加強科研攻關。以市預防醫學科學院為本市傳染病防控研究核心基地,強化協同合作,培育跨學科、跨領域的科研團隊,推進“產學研用管”相互協同。培育建設傳染病監測預警和應對處置、傳染病醫療救治、公共衛生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應用等科技創新支撐平臺,積極申報建設重點實驗室,提升科技研發、應急支撐與轉化應用能力。鼓勵多部門協同,加強重大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防控策略措施、核心技術、關鍵設備等科研攻關。
(三)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與相關國際組織的溝通協調,深化與有關國家(地區)的公共衛生領域防控合作。設立公共衛生高端海外研修專項,每年選派不少于10名高層次人才赴海外中長期研修,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公共衛生領軍人物和團隊。根據國家部署,加大全球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和智庫建設力度,積極開展公共衛生領域對外援助,深入參與全球公共衛生治理。
強化各級政府對疾控事業改革發展的主體責任,把推動疾控事業高質量發展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納入政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持續加大投入,保障疾控機構所需基本建設、設備購置、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發展建設支出,所需經費按照預算管理規定納入政府預算安排。落實對醫療機構開展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服務的財政投入政策。貫徹落實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疫苗管理法等,加快推動本市相關法規規章的制修訂。
來源:中國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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