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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 2024-7-19
為進一步提高上海市0~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及兒童心理健康工作的質量管理,不斷提高醫療保健質量和服務水平,更好保障兒童心理健康,經研究,決定在上海市范圍內對“上海市兒童心理健康質量控制中心”掛靠單位進行招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標條件
(一)質量控制中心掛靠單位條件
1.三級甲等醫院或具備相應技術和管理能力的醫療機構;
2.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及兒童心理保健和臨床技術綜合實力強,在全國或上海市具有明顯優勢和影響力;
3.在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及兒童心理健康方面有較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診療技術規范、質量控制標準和良好的質量管理成效,兩年內未發生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4.具備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備、經費和必要的專(兼)職人員等方面的支撐保障。
(二)質量控制中心主任條件
1.具有高尚的倫理醫德水平,能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無違紀違規等不良記錄;
2.熟悉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及兒童心理健康國際發展趨勢、標準和共識,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以及上海市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及兒童心理保健和臨床技術等有關規定,有較強的相關領域管理經驗;
3.是本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具有較高的學術地位和豐富的臨床實踐和管理經驗;
4.申報時年齡不超過60歲,身體健康,有開展質量控制中心工作的時間保證,能夠勝任本專業質控工作,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二、招標程序
(一)單位自評,填報材料
有意向的投標單位應按上述條件進行自評,經自評認為符合條件者,應在規定時限內向市衛生健康委報送以下材料:
1.《上海市兒童心理健康質量控制中心掛靠單位申請書》(見附件)10份。請各單位填寫完整并簽字蓋章,并報醫院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1份。
(二)專家評審,公示確認
市衛生健康委根據掛靠條件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初審,并邀請相關專業的專家,采用擂臺評審的形式確定推薦中標單位的排名順序;市衛生健康委根據評審專家推薦的中標單位排名順序,確定中標單位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給予正式批復。
三、投標時限
投標單位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市衛生健康委遞交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聯 系 人:婦幼健康處 王學娟、徐曉璽
聯系電話:23117882、23117887
聯系地址:世博村路300號4號樓1301室
郵政編碼:200125
轉載自-上海衛健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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