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
1.發揮公立中醫醫院龍頭作用。
100%的區級公立中醫醫院建設為二級甲等及以上中醫醫院,充分發揮其在區域內中醫藥服務龍頭作用,有效承擔區域居民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診療和急危重癥搶救與疑難病轉診任務。有條件的區級公立綜合醫院和二級及以上婦幼保健院均應設置中醫科。
落實市委、市政府重大戰略部署,以推動中醫優質資源向嘉定、青浦、松江、奉賢和南匯五大新城導入為切入點,優化郊區中醫醫療資源布局,支持市中醫醫院嘉定院區建設,嘉定區中醫醫院、松江區方塔中醫醫院、青浦區中醫醫院改擴建;加快靜安、徐匯、金山、崇明、閔行、普陀、楊浦等區的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提高郊區優質中醫藥資源可及性及全市中醫醫院床位配置水平,全市公立中醫和中西醫結合醫院床位數增長率不低于10%。探索區級中醫醫院建設中醫專科醫院。
2.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條件。
在現有中醫館(中醫綜合服務區)全覆蓋的基礎上,加強中醫館內涵建設,將中醫藥服務全面融入高質量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推動中醫綜合服務區與社區康復中心融合發展。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中醫藥場地、中醫藥診療服務設施和中醫文化角,開展“中醫閣”建設,3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規范設置中醫閣,依托上海市為民辦實事項目,建設不少于150家中醫藥特色鮮明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為居民提供“最后一公里”的中醫優質服務,打造居民家門口的中醫名片。
3.促進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品牌化、連鎖化發展。
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具有特色優勢的中醫醫療機構,鼓勵連鎖經營和品牌化發展。支持公立醫院與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在人才、技術、管理等方面開展協議合作。保障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和政府辦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基本醫療保險、科研教學、醫務人員職稱評定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以中醫特色為主的醫養結合機構,支持名老中醫舉辦診所,鼓勵有條件的中醫診所參與醫聯體建設和組建團隊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創新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管理制度,形成政府引導、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群眾監督的多方協同管理新模式。
專欄1 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
區級中醫醫院建設:100%的區級公立中醫醫院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中醫醫院水平,充分發揮其區域中醫藥服務樞紐作用。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建設: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范設置中醫館,強化全專結合,3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完成服務內涵建設。
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中醫閣建設: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中醫藥場地、中醫藥診療服務設施,3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設置“中醫閣”,建設一批中醫藥特色鮮明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
(二)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
4.加強區級醫療機構中醫醫療服務能力建設。
開展區級中醫醫院中醫特色優勢專科建設,鼓勵創建市級和國家級中醫重點專科。加強區級中醫醫院感染性疾病科、發熱門診、急診等臨床薄弱領域和科室建設,強化院感防控管理,提高區級中醫醫院對傳染病的篩查、預警和防控能力及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能力。推進綜合醫院中西醫協同發展,鼓勵綜合、專科醫院創建中西醫結合旗艦科室,提升婦幼保健機構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和專科診療能力。
5.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診療能力。
海派中醫流派全面入駐社區,提供富有特色、簡便廉驗的中醫藥服務,社區成為中醫服務主陣地。提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藥飲片、中醫非藥物療法診療能力,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診療人次數占總診療人次不低于35%,中藥飲片處方占總處方比例達到5%以上,中醫非藥物療法治療人次數占總診療人次數不低于10%。推動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開展醫療服務,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比武大賽。到2025年,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可提供不少于8類20項中醫醫療技術、開設中醫特色專病(專科),鼓勵在基層開設名中醫工作室(站),打造50個社區中醫特色診療服務品牌。
6.發展中醫治未病服務和中醫康復服務。
依托上海市“治未病”發展研究中心開展市級治未病中心建設,加強區級中醫醫院治未病科規范化建設和科學管理。制訂慢病人群、亞健康人群及婦幼人群等系列中醫藥特色治未病服務技術包,聚焦老年人、白領、青少年等重點人群,普及傳統康復功法,強化對生命不同階段主要健康問題及主要影響因素的有效干預。加強中醫醫院老年病科與康復科建設,提高中醫康復和老年健康服務能力。到2025年,70%的中醫醫院設置老年病科,90%的中醫醫院設置康復科或中醫康復專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和康復中心融合發展,設置中醫康復診室和康復治療區。鼓勵中醫醫師按照《上海市中醫類別執業醫師開展康復服務執業管理規定》開展康復服務。
7.完善中醫藥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做實家庭醫生團隊中醫藥服務提供,原則上,每個家庭醫生團隊均配置1名中醫類別醫師或可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醫師,提供中醫藥服務。優化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加強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規范和技術規范的培訓和指導,圍繞兒童、老年人、慢病管理等提升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能力,提高中醫藥健康管理率,擴大目標人群覆蓋面。強化中醫藥在重大傳染病防治、嚴重精神障礙等疾病綜合干預措施的應用。在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醫防融合中,優化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提高家庭醫生中醫藥服務的數量與質量,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中醫藥服務。到2025年,65歲以上老年人和0-3歲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率分別達到75%和85%。
專欄2 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
區級中醫醫院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每個區級中醫醫院建成2個中醫特色優勢專科,提升肺病、腦病、心病、骨傷、皮科、腫瘤等專科專病能力。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能力建設:中藥飲片處方占總處方比例不低于5%,中醫非藥物療法治療人次數占總診療人次數不低于10%;打造50個社區中醫特色診療服務品牌。
提升基層中醫藥康復能力:完善區級中醫醫院康復科設置,加強中醫康復技術培訓和推廣。
區級中醫醫院應急和救治能力建設:加強區級中醫醫院感染性疾病科和發熱門診等科室建設,提升區級中醫醫院傳染病等公共衛生應急的中醫藥救治能力。
(三)推進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8.擴大基層中醫藥人才有效供給。
根據需求合理確定本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規模,持續開展中醫全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為基層培養一批高素質中醫藥人才。實施基層優秀人才提升計劃,對現有基層中醫藥人員通過基層中醫藥骨干培訓、進修學習、崗位培訓、外出進修、跟師學習等方式,提高崗位技能和服務能力。面向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培養一批西學中人員,允許其按照《上海市非中醫類別執業醫師開展中醫診療活動執業管理辦法》等要求開展相應的中醫藥服務。建設基層中醫藥實踐推廣培訓基地,開展全科醫師和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和技能培訓,加強社區非中醫類醫務人員中醫藥服務能力。鼓勵退休中醫醫師和中醫醫術確有專長醫師到基層執業服務。
9.暢通基層中醫藥人才使用途徑。
以上海市名中醫和中醫醫聯體建設為依托,持續加強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站)、海派中醫流派傳承工作站建設,開展海派名醫社區師帶徒工作。完善基層中醫藥人才配置和崗位標準,暢通基層中醫藥人才流動途徑,持續引導優質中醫資源柔性流動,培養一批全專結合型基層中醫藥骨干人才。鼓勵中醫臨床人才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到2025年,實現城鄉每萬居民有0.79名合格的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執業的中醫類別醫師占同類機構醫師總數比例超過25%,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100%的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務人員。
專欄3 基層中醫藥人才建設
開展中醫骨干人員柔性流動:暢通區域中醫醫聯體內各單位間中醫藥人員流動及互認途徑,不斷壯大中醫藥特色專科專病服務人員隊伍及服務能級。
基層優秀人才提升計劃:實施基層優秀人才提升計劃,培養一批能看病、看好病的基層中醫藥骨干人才,打造家門口“帶不走”的好中醫。
開展基層西醫學習中醫人才培養和培訓:建設基層中醫藥實踐推廣培訓基地,落實西學中規范性文件,培養一批基層西學中人員。
(四)強化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應用
10.加強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平臺建設。
每區建設1個區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分中心,配備市級師資、區級師資、設施、設備,設置適宜技術示教和實訓場地,具備遠程培訓示教能力,加強中醫藥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全市社區完善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學習中心建設。全面完善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機制,各中心要落實適宜技術推廣責任制,按要求配置適宜技術推廣人員,負責區、街鎮、村居衛生機構適宜技術推廣,做到人員相對固定。到2025年,所有區均應設置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分中心。
11.加大適宜技術推廣力度和考核力度。
有計劃、有步驟持續開展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應用。市、區中醫藥主管部門建立中心考核和管理制度,完善中心設置、管理和考核標準。市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推廣10類60項以上中醫醫療技術,為每個區培訓至少15名區級師資,每人掌握8類以上中醫醫療技術;每個區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分中心5年內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10類45項以上中醫醫療技術;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8類20項以上中醫醫療技術,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熟練開展4類6項以上中醫醫療技術。在醫養結合機構積極推廣中醫醫療技術,鼓勵中醫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康復醫院、護理院、養老等機構合作,推廣應用中醫藥技術方法。推進中醫藥在青少年近視眼干預中的使用。
專欄4 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
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建設:優化市、區兩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設置,提升培訓、實訓、實習能力,指導、規范、優化基層中醫藥服務提供。
推進中醫醫療機構與康復醫院、護理院、養老機構深入合作:鼓勵中醫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康復醫院、護理院、養老機構合作,推廣應用中醫藥技術方法。
青少年近視眼中醫藥干預:進一步完善青少年近視眼中醫藥干預方案,推廣中醫非藥物療法防治青少年近視眼服務,大力宣傳中醫藥保健知識與方法,持續促進青少年用眼習慣的改善及保護視力健康。
(五)加強基層中醫藥管理能力
12.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管理和質量監管。
完善基層中醫藥管理架構,發揮上海社區中醫藥發展研究中心、上海市治未病中心、上海市中醫質控中心等中心作用,夯實基層中醫藥管理,督促基層機構嚴格執行中醫藥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合理用藥、落實核心制度等,提升服務質量,保證醫療安全。繼續開展中醫藥普法培訓和衛生監督人員中醫藥知識、法律法規培訓。
13.加快基層中醫醫療服務信息化建設。
全面推行電子病歷卡應用,實現居民就診信息電子化記錄和手機APP查詢。推進“互聯網+”醫療便民惠民服務,支持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療,完善移動診療系統和遠程醫療體系,推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互聯網”發展,開展面向居民的家庭醫生簽約、健康管理、健康照護、藥品配送等智能化服務。在社區引入中醫智能輔助決策應用和遠程會診網絡系統。實現智慧健康驛站街鎮全覆蓋,完善居民健康賬戶。建立本市中醫藥服務監測統計制度,數字化賦能,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管理水平。做實“中藥安心達”數字化場景應用,應用區塊鏈技術打造具有“場景新、層級明、廣開放”特點的中藥飲片代煎配送服務應用場景。基于“上海中藥云”平臺,開展區域中藥審方,加強藥事管理,強化中藥飲片代煎配送及試點飲片全流程追溯。到2025年,實現區級中醫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信息互通和共享。
專欄5 中醫藥管理能力建設
建立中醫藥服務統計監測制度。建立本市中醫藥服務監測統計制度,數字化賦能,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管理水平。
“中藥安心達”應用:結合全市便捷就醫數字化場景建設,應用區塊鏈技術打造中藥飲片代煎配送服務應用場景,提升群眾的中醫就診體驗。
(六)深化基層中醫藥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設
14.廣泛推動中醫藥健康知識普及。
推動中醫藥文化貫穿國民教育,試點建設一批具有中醫藥特色的學校,將中醫藥融入青少年科學素養與核心價值觀養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中醫藥進校園”范式。依托區級機構設置中醫健康宣教基地或中醫藥文化宣傳基地,構筑區域中醫藥文化科普的新“地標”。建立傳統功法實踐基地,聚焦重點人群,將傳統醫藥、中醫養生保健素養等作為健康教育重要內容加以推廣。開展社區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組中醫藥文化推廣,打造防、治、康、體、教、產“六位一體”的中醫藥特色街鎮。挖掘中醫藥優勢專病專科、技術、古籍、流派或非遺等元素,打造一批中醫藥文化品牌項目。充分利用網絡化、智能化、數字化等方式,擴大中醫藥優質科普內容的覆蓋面,推動基層醫療機構通過電子屏、海報、宣傳欄等經常性展示科普內容。加強中醫藥科普專家隊伍建設,鼓勵中醫藥醫務人員、科研人員面向社會開展科普服務。
專欄6 廣泛推動中醫藥健康知識普及
“中醫藥進校園”范式打造:試點建設一批中醫藥特色示范學校,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中醫藥進校園”范式,推動各區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中醫藥文化進校園活動。
中醫藥健康宣教基地建設:依托區級機構設置中醫健康宣教基地和中醫藥文化宣傳基地,建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的傳統功法實踐基地。
開展中醫藥文化品牌宣傳:挖掘中醫藥元素,打造一批中醫藥特色街鎮和中醫藥文化品牌項目,孵化創作中醫藥文化作品,開展系列文化傳播活動。
建設中醫藥科普專家隊伍:持續開展中醫藥文化科普專家梯隊建設,加強中醫藥傳播人才培養,組織開展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的中醫藥科普巡講、健康講座。
(七)穩步推進基層中醫藥改革
15.推進“區域+專科”四大中醫醫聯體建設。
在中醫醫聯體建設中充分發揮上級醫院技術支撐,通過學術傳承、專科專病共建、臨床帶教、教學查房、進修培訓、技術推廣、聯合科研、項目協作等方式,帶動提升基層中醫服務能力與水平。在做實做深優質中醫資源下沉的基礎上,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平,推動社區優質資源擴容;推進“631”中醫優勢病種推廣工作。以區級醫療機構為核心,打造市級專科專病資源全要素下沉的“一區一品牌”重點基地,開展中醫專科專病聯盟建設,持續推進中醫專科專病聯盟建設和運行。
16.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
按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管理辦法、建設標準和創建程序,在全市16個區多輪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復評審工作的基礎上,以評促建,按照新標準新要求,積極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推動全市基層中醫藥工作實現新發展。
17.加大醫保對基層中醫藥服務的政策支持。
建立符合基層中醫藥診療特點的醫保支付模式。推進以價值為導向的中醫藥醫保多元支付方式改革,落實《上海市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試點一批中醫特色明顯、治療路徑清晰、費用明確的優勢病種,實施按病種付費改革,形成動態評估、測算機制,實行基于中西醫同病同效的按療效價值的付費模式,發揮支付方式對區內中醫醫院的正向引導作用。積極將適宜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按規定納入醫保范圍。完善新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試行期管理機制,加快中醫藥新技術、新項目的審批立項,鼓勵中醫機構技術創新,開展可追溯飲片的優質優價試點,引導中醫醫療機構的特色定位和內涵發展。
18.完善基層中醫藥發展政策機制。
抓住創建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機遇,強化各級政府對中醫藥事業資金投入機制,探索創新地方中醫藥發展成效評價機制,形成各有關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按有關文件落實“兩個允許”,建立有利于中醫藥服務供給提升的績效分配機制,激發中醫藥人員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動力。基層醫療機構聘用衛生技術人員應包括一定比例中醫藥人員。
專欄7 穩步推進基層中醫藥改革
中醫醫聯體“631”中醫優勢病種推廣:在市級三級醫院推廣不少于6個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規范,二級中醫醫院推廣不少于3個中醫優勢病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設不少于1個中醫特色專病門診,帶動提升基層中醫服務能力與水平。
打造“一區一品牌”重點基地:打造市級專科專病資源全要素下沉的“一區一品牌”重點基地,深化中醫專科專病聯盟建設。
推進中醫藥醫保多元支付方式改革:試點一批中醫特色明顯、治療路徑清晰、費用明確的優勢病種,發揮支付方式對區內中醫醫院的正向引導作用。